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8:46    次浏览
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(记者王龙琴 顾德伟)腐败是全球现象,是人类公敌。中共十八大以来,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,在国内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的同时,与国际社会进行强力合作,展开大规模海外追逃追赃行动。一般来说,中国外逃贪官藏匿的首选地主要是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。这些国家曾一度被舆论称为腐败分子的“避罪天堂”。为了使海外不再成为“法外之地”,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,内外并举,重点出击。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,中国先后与法国、西班牙、澳大利亚、意大利、葡萄牙等西方发达国家签订引渡条约;与美国、加拿大、法国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英国、比利时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。2014年,中国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,使这两类条约总数达到91项,实现了各大洲覆盖。中国还加强了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框架下的双边、多边协作,与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国建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。2013年6月,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“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”,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。2014年,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,建立起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。2014年7月22日,中国公安部部署“猎狐2014”专项行动,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。为期半年的“猎狐”行动实现了在西欧、北美和非洲等地的突破。2014年10月,中国与美国同意推动在调查、追踪、冻结、追缴、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,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。2014年11月,亚太经合组织(APEC)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《北京反腐败宣言》,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,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,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,为追逃追赃构建了国际反腐合作新秩序的“雏形”。2014年11月,二十国集团(G20)峰会成员领导人核准《2015-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》,要求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,包括加强司法互助,返还腐败资产,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,让全球反腐败合作更加深入。2015年以来,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继续发力,并于3月底决定启动“天网”行动,其中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的“猎狐2015”专项行动是“天网”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、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、涉腐案件外逃人员。寻求全球协同、织密反腐天网,多层次、大范围、高强度的国际合作,正成为中国反腐行动的新亮点和新常态。